知道我有什么好说的,不过就是我有一个同桌,我喜欢他,我想留在他身边。可我知道我应该去学文。
我跟她讲我叫耿耿,他叫余淮。我跟她讲余淮有多么优秀,多么没有架子;我跟她讲那本田字方格,讲我们一起演的《白雪公主》,讲他和陈雪君,讲他对我说不要学文,讲他帮我止住的鼻血……
许多许多琐碎的小事。
洛枳微笑着听,没有一丝一毫地不耐烦。
“你喜欢他,可他不知道。你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你,所以你留下来,前途和他都不一定能回报你。你也知道没回报的事情就没意义,不应该做,可你舍不得,只能饮鸩止渴,是吗?”
我点点头:“相比之下,我真是够废话。”
“不是的,”洛枳摇头,“你说的那些,不是废话。”
太阳渐渐隐没在楼宇间,可距离真正的天黑,还有好长的一段时间。
“我帮不了你。我真的不知道。”她说。
我以为她会说,人生很长,喜欢的感觉是会改变的,不值得牺牲前途,你会后悔。或者她会说,学文了也可以继续喜欢他啊,学业为主,你要分清主次。甚至她可能会说,学理科也未必不好,你要好好努力,追上他的步伐,未必没有奇迹。
可她说她不知道。
“我自己都没活明白,我又能教你什么呢。”她转头看着背后落下的太阳,神情肃穆,又有些哀伤。
“学姐,你也有喜欢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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