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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有五个,全都是个子高大、肌肉鼓鼓,而且身穿兽皮,满脸的凶悍之气。
任不欢用金手指一看:
(公孙野,人族,男,300岁,元神初期。注:公孙部落勇士,为人急公好义,为人族强大事业殚精竭虑)
(公孙甲、公孙乙、公孙丙、公孙丁)
嗯,路人不配拥有名字!
任不欢心中吐槽一句,重点看“部落”二字,没想到鲲鹏大陆的人族那么可怜,人家万族都有城池,这里的人族却还处在部落时期,恐怕这个公孙野也是部落少有的勇士吧。
公孙野拱手道:“道友好,我是公孙部落的公孙野,听闻了你的事情,这才急忙赶来。道友可有愿去我们部落做客?”
一般的,陌生人这样邀请十分突兀,但任不欢相信金手指的判断。
不过他却是说道:“我把龙象族的象悟打了,估计龙象族会找我报复,你真的要邀请我去你们部落做客?难道不怕我带去灾祸?”
公孙野拍拍结实的胸肌:“身为人族自然互帮互助,他们敢来,我们部落拼尽全力也会斗争到底!”
任不欢心中暗暗点头,虽然这边人族的生存不好,但还是有志气的。
于是他爽朗的笑道:“哈哈,既然如此,我便陪公孙大哥走一遭!”
公孙野也笑了:“哈哈哈,就该如此!请!”
接着,五人负责带路,向着远离孔雀城的原始森林飞身而去。五人的身法十分粗糙,但速度依旧很快,只是再快也快不过任不欢,任不欢也只是轻松的跟在后头。公孙野一开始还担忧的回头,惊讶之后也就笑笑,倒是其他四人一脸的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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