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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者讳。”
出自《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一态度是儒家“礼”文化的体现。
所谓讳,并非避而不言,孔子曾赞美董狐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讳是孔子表明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为尊者讳以示尊尊,为贤者讳以示贤贤,为亲者讳以示亲亲,人有耻而不忍明书,此孔子之忠厚。春秋不虚美,不隐恶,独于字词间斟酌以示褒贬,讳中见直,故春秋不仅是一部伟大的经学著作、史学著作,也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
然而几千年传承下来。
“讳”早就变了味道,而是成为了当权者为了标榜自己特殊而产生的一种特权。
历史上为了避讳一个人名,弄出来的闹剧简直不要太多。
更有甚者,“文字狱”压下来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公元前548年齐国史官大史兄弟秉笔直书「崔杼弑庄公」,而相继被权臣崔杼杀害的事件。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大史书曰:『崔杼弑庄公。』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持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而明朝文字狱在明太祖以至天启帝的明朝历代皇帝在位时期均有涉及。尤其在洪武时期和嘉靖为甚。
可现在杨廷麟却发觉,对于文字的掌控,新皇时期减弱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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