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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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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排骨,猪身上的部分,林初更加喜欢蹄膀。小时候家里不太富裕,口袋里零花钱几乎是没有的,那么一日三餐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有人说美食可以提升人类的幸福指数,林初深以为然。若是他一日三餐都能吃的饱饱的,美美的,那么这一天肯定也是幸福的。

有别于排骨的骨肉相兼,猪蹄上基本都是肉,只不过是肥瘦的区别罢了。

晚饭的时候,林初的父亲夹了一大块肥瘦都有的肉块放到林初的碗里。虽然是夏末,但是猪蹄的香味还是直往林初的鼻子里钻。顾不得太烫,林初直接啃了一大口,他很喜欢嘴里被肉塞满的感觉。

猪蹄要趁热吃,特别是上面的肥五花肉,一旦冷了肉就会发硬,变得口感很差。吃猪蹄,比起瘦肉,林初更加喜欢肥肥的部分,那种入口糯香的感觉,真的很令人流连。

然而肥肉却不能多吃,浅尝辄止是最好的。倒不是怕胖一类的原因,而是肥肉会有一种特有的肥腻,初尝不觉得,多吃了几块之后就会从喉头生出一种想吐的感觉。

所以林初一般都是开饭的第一块肉选择肥瘦相兼的,后面一律都是吃瘦肉。然而猪蹄上面大多都是肥肉,瘦肉是有限的,以往都是父母给分担了。

特别是林初的父亲,他喜素,口味有些淡寡,一般的时候肉都是不怎么碰的。家里的肉大多被林初母子给分了,当然吃的最多的肯定还是林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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