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路边,足足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终于想明白了。
是的,很不幸,他真的死了。
更不幸的是,他又还活了回来,并且活在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岁的男高中生身上。
这就是所谓的重生,真是够狗血!
林修叹了第八十一次气之后,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现在该上哪呢,他把书包翻个底朝天,里面有这个男孩的学生证,他仔细看看,原来这孩子叫耿新,高二级,果然是个十来岁的小毛孩,家庭住址写着……
不会吧,居然写着春苗孤儿院!
晕死,自己成了孤儿!林修张大嘴仰首望天。
完了,他完了。
荣华富贵已经统统离自己远去,再也不复返,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上辈子享福,下辈子受罪,想他林修没干什么坏事,老天怎能这样对待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要说有什么缺点,也不过就是滥情了一点,换女人頻率快了一点,那也不能这样折腾啊,再怎么糟糕也得给个中产家庭,吃穿不愁的。
怎么弄个孤儿呢!?
林修挠挠头,没地方去也只能认命,他扛起书包,大摇大摆的上了辆公交车,说实话,他这辈子,噢不,上辈子就没坐过公交车,这种又脏又挤的破车怎么配他坐,哼,就连国产宝马都入不了他的眼。
问题是,他是孤儿,身上只有九元!
好吧,人为米折腰,他摸摸有点饥肠辘辘的肚子,这才想起从早上到现在已经十个小时没吃过一点东西,孤儿院也是家,是家就有饭吃,赶紧吧,都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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