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花圃前,袁朗安静的抽着烟,天边的火烧云真漂亮,不知道高城是不是也看着这景色。
铁队的话犀利,命中要害,袁朗开始思考。
第一次被俘,对高城没什么好印象,不就是个将门虎子,骄傲什么,要不是运气好有个愣头青许三多,自己能阴沟里翻船。给烟不给火,完全是个任性的孩子,输不起的公子哥。放下4箱啤酒和一句讽刺的话,扬长而去的袁朗本想扔了那根烟的,可他从后视镜中看到高城的军礼,那双眼睛中有不甘,还有佩服。原来这个连长的骄傲是骨子里的,不是因为老爸是高军长,而是出于对胜利的渴望,对军队的热爱,同是军人,同为男人,袁朗渴望和高城相知。那支烟,最终没有扔,也没抽掉,而是保留至今,躺在抽屉里。
相识的开局不好,相知的过程荆棘密布。袁朗,他的老A,送走了最好的班长,跑残了尖兵的腿,打垮了兵王的心里防线,折了狙击手的瞄准镜,结束了钢七连的光荣历史。所有高城的磨难都是袁朗的主角,可他没有听到一句埋怨。他看到高城挺直腰板守护钢七连走到最后一天,用眼泪纪念自己的年少轻狂,幸福时光,看到高城送了最好班长一颗大白兔,送了尖兵一个巴掌和拥抱,一个骄傲的男人,眼泪再次肆意挥洒,为了他的兵,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兄弟。
三多的回归,成才的蜕变,是高城给的一份惊喜,不是多了2个好兵,而是袁朗看到高城除了骄傲之外的另一份情怀,男人的豁达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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