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搬到了林九那,尽管我和林九以前也同居过,可是那时候我还是纪凌峰养着的小替身,明白点说,我们呆在同一屋檐下的几率并不高,不构成相看俩生厌的决定性要素。
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几率的问题,至少那时候的林九不会夜夜笙歌,不会一副仿佛不得艾滋誓不罢休的鬼模样。
我认识他也有三年了,当初我被纪凌峰包养,变着法子乱搞,生怕自己脑袋一停顿就想起大洋彼岸早就把我抛弃的付盛言,后来付盛言学成归来,我却又死性不改的想要回去抱他大腿,我的姘头就停留在了九这个数字上。
我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和林九那货见面的场景,文艺得跟yan遇有一拼。那是在一个商场的男厕,他靠在厕所的墙上抽烟,斜着眼问我:“需要安慰不?”我当时连裤子拉链都没来得及拉上就和他去开房了,后来我问林九怎么有胆量和我搭讪,他特豪迈的甩了我一巴掌说:“你丫脸上写着求交配呢!”
我承认我那时候确实挺饥渴的,我痛恨付盛言,我在纪凌峰身下委曲求全的给他老妈挣钱治病,他读书娶老婆小日子过的滋润的不得了,我只能把所有的悲伤都发泄在了上来麻痹自己。
以前饥渴的是我,林九从来不主动找我,我甚至猜他完全是贪图老子美色才脑袋发热和老子勾搭的,当然他也不会找别人,他其实有一男朋友,就是如今送他房子的那个金主,我一直以为他们挺恩爱的,至少在我知道他们分手之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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