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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森接到信是第二天下午,也就是宵禁的一个月前,发现三等侯被害的当天。
说实话,这封请求见面的信打开后,普森是挺意外的,认为这个女人脑子不太正常。
说是有事情说,最后没讲,现在明白告诉你了,我有新欢了,还往上凑。
看到信后第一反应是拒绝,后来想了想吧,那个可亦暂时约不出来,清高得很。既然那个约不出来,这个又赶着过来,那就见一面吧。
距离信中约定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闲着没啥事,他把两支手枪拆开来,上油擦拭,擦着擦着时间就到了。
这两把枪已经抽空测试过了,非常好用,砸弹夹时会清脆的卡巴卡巴响,每次出门他会随身带着,用来代替佩刀。
枪别身上,外面套一件宽松的大衣,能完全遮蔽住手枪的痕迹。
他走出门去,现在的太阳已经没那么毒辣,可温度依旧不低,套着大衣属实有那么点的:蠢。
路旁有不少人说话,大多是几个人听一个人在那里讲。
还有人往路口指指点点。
出于好奇心,普森慢慢走过去听。
说话的那个对着一圈人说:“我猜肯定是情杀,都听说了,这个三等侯的女人是抢过来的,抢的还是一个一等侯的嘞。”
周围这群人倒吸凉气,鸟叫一样叽叽喳喳吵架,似乎在为这个观点争执。
普森问那个讲话的:“说什么呢?怎么回事啊?”
“你不知道啊?”这人挺激动的,“给你说,就那个路口,街角那里,看见没,就那。死人了,一个三等侯和全家都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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