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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尸录上,篆字记事,录下尸体生平。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
善恶在我,毁誉由人。
林寿眼前恍惚,似乎看到了手下所缝合这具男尸的走马灯。
尸身生前本是长春乡高氏员外郎,乐善好施,常在义庄舍粥救济,风评甚好,是十里八乡交相称赞的大善人。
曾有饥荒逃难的流民,昏阙倒在员外家门口,乱世人命如草芥,何况本不就相识。
搁在普通人那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但高员外却是花钱请大夫给这流民看病,最后救活了,还舍了不少银两,如此可见高员外所做善行。
但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大善人,却有一事不足为外人道。
高员外有一个女儿,深藏闺阁中,甚少与外人看,倒不是黄花闺女不能出门,大景民风开明,女子亦可上街,高员外这女儿之所以从不出门,是因为天生有呆傻症。
二十六七的大姑娘,智力却如同三岁孩童般,说话含糊不清,算术仅限两手之数,不时还口舌流涎,排泄失禁。
这个患呆傻症的女儿是高员外的心中大病,小时还能当孩子照顾,但十几年下来人长大了,也嫁不出去,在家里成了累赘。
直到那一晚,高员外将女儿叫至院中,将麻绳勒到女儿脖子上,一紧。
女孩有呆傻症,只有三岁孩童的智力,哪里懂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只知哭道:
“爹爹我改,爹爹我改……”
那天晚上很好的月光,赵家的狗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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