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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弘晴与张廷玉联名上本,弹劾吏部侍郎勒席恒、文选清吏司掌印郎中段瑞远、考功清吏司郎中卓尔罗索贿受贿,卖官卖爵,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已是罪不容恕,请求老爷子下诏彻查,并附上所整理出来的口供多份。(首发)
老爷子震怒,下诏严稽,令大学士萧永藻为主审,会同三司彻查此案,萧永藻接旨后,自不敢有丝毫的轻忽,也不顾新春将至,召集相关人等便对此案展开复核,只是此案牵涉过巨,一直拖到了二月初,方才算是审结,并将结果报至御前勒席恒拟绞,段瑞远、卓尔罗皆拟大辟,老爷子以为稍过,改勒席恒为大辟,其余二人判流放乌苏雅里台军前效力,并明令永不叙用,至此,案遂结。
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初九,亦即是春闺当日,西线捷报抵京,老十四在奏本中言称以假运粮车队为诱饵,在乌鲁木齐西面百里处击溃前来劫粮之准噶尔所部五千余众,阵斩两千余,并趁势袭击了前来接应的准噶尔军主力,一日三战,三败敌军,总计歼敌多达一万三千余,缴获无数,老爷子闻之,大悦,下诏大赏有功诸将,许老十四食双亲王禄。
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十日,趁着捷报刚至的喜庆,礼部尚书赫申上本言称老爷子六十五大寿将至,须得大肆操办,以庆国运之永昌。帝与诸大学士商议之后,下诏由三爷领衔,五爷以及礼部尚书赫申为辅,总揽庆典之事宜,并公告蒙古诸部以及朝鲜等诸属国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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