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在外,所以更新得晚了……大家投票啊)
阿飞要交给士兵们的第一课,是生存。
“杀人者,先要保存好自己。”
士兵们深以为然,他们已离开基地三十公里。雨林的路不好走,雪后的雨林,雪花并没有飘到雨林的地上,而是停留在枝干、叶子上,然后化成水,滴滴答答落下。
雨林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有水,则让路便得更加难行,深一脚浅一脚。他们还得留心那些隐藏在腐殖质下面的沼泽。除了阿飞仍整洁干净得像刚出门外,其他人,都已脏得仿佛从泥坑里爬出来。
真胥是个清秀的小伙子,刚从矿坑里被脱出来洗干净的他,甚至有点白嫩像,他过去的同行,现在的同袍们笑话他是“花姑娘”。
他已经摔了三跤,浑身脏兮兮的,甚至还有一次走错地方,踏在一个泥潭上,然后径直沉了下去,若非手快,死死抓住旁边一根树藤爬了起来,否则已死在沼泽地里了。
衣服是防水保暖的战斗服,但鞋子里进了水,真胥冷得直哆嗦。
他羡慕地望向阿飞,年轻的老板穿的只是普通军服,但在雨林中,他就像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一样,他总能轻易避开那些雨林的天然陷阱,稳当而轻巧地走着,就像在林中漫步——没错,就是漫步,那种洒脱劲儿,仿佛他进行的不是一次越野,而是饭后出门散步。
什么时候才能这样……潇洒……这个词蓦地在真胥脑子里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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