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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四所说,其实用他前世的语言归纳就是八个字——“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这个理论是超前若干年的,因为当下最先进的理论也仅是“虚君”。
一个马上就要登基称帝的天子却对自己的臣子说,没了活路的百姓不用告御状,可以直接起来造他的反!
这个造反不仅没有罪,反而是正义的,是皇帝特准给他们的权利。古往今来,还真是头一遭,用千古奇事都不足以形容此言论的惊世骇俗。
要说同此理论相近的也不是没有,但区别却大,便是前明太祖朱元璋允许百姓捆绑贪官污吏送往南京受审。
不过此令在明宣宗时就被禁止了,倒不是明宣宗不愿惩治贪官污吏,而是人都有报复心与私心,很多被百姓绑缚送京的官员并非因为贪脏枉法,而是被他人收买鼓动百姓恶意中伤,打击报复。
因此明宣宗这才禁止以《大诰》判断官员是非,剥夺百姓绑官这一特权。
陆四当然也知道此事,但此事在他看来不是明朝的法治精神得到提高,而是官僚集团的胜利。
至于官僚集团是怎么胜利,怎么将明太祖赋予人民的这一政治特权给弄没了的,那就是官僚集团的政治智慧了。
总之,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明宣宗以后,百姓想进衙门就很难了。而在从前,他们可以光明正大进入衙门,将里面高高在上的老爷五花大绑捆送押往京师由“中央”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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