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暴雨,接下来的几天,天气晴朗。安德烈没有借口逃避狩猎,而诺曼底公爵又热衷于狩猎,因此他也只能陪同。
起先,诺曼底公爵还有闲心陪着安德烈慢悠悠地骑马,在林间穿梭,到了林间深处的时候,见到逃蹿飞快的麋鹿,他吹着口哨呼唤猎狗,驱驰骏马团团围攻麋鹿。临走时,嘱托仆人照看好安德烈。
“安德烈,别乱跑。”
安德烈还没回过神来,诺曼底公爵就已经策马远去,他只能看着他的背影,瞪圆了眼睛讷讷说道:“伊莎贝尔小姐,请注意安全……”
好吧,她的骑术好极了。
安德烈抱着来福枪,这种连军队都很少配备的枪支居然出现在诺曼底山庄里,可想而知,诺曼底公爵干出多少中饱私囊的事情。
事到如今,他对诺曼底公爵依旧充满偏见。
安德烈盯着来福枪,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枪递给旁边的仆人:“交给你,你先拿着吧。”
说实在话,他并不是害怕这种枪|支走火。作为一名绅士,他更热衷于冷|兵器,那给他一种属于骑士的浪漫。容易走火的枪|支失去了绅士间决斗的浪漫——如果非要选择枪|支,那也应该是小巧的铜制手|枪。
安德烈在心里告诉自己,然后理直气壮地拒绝来福枪靠近自己。而且他不太擅长骑术,只能在林间慢悠悠的走着,直到见不到诺曼底公爵等一行人以及猎狗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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