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陆嫣陪着沈括这一路走来, 见证了他每一天的努力和汗水, 才明白他未来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实至名归。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即便这个是时代造英雄的年代, 但是绝大部分人,都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
英雄都是一路刀山火海过来的。
有一次,陆嫣撒娇打滚、生拉硬拽地将沈括拉到商业中心, 准备要给他买衣服。
今时不同往日,沈括和陆臻他们在创业,有些场面总是要有几件穿得出去的衣裳。
陆臻倒是不用担心,陆简早就给他量身定制了好几套高档西服, 梁庭和叶迦淇更不用说, 都是公子哥儿,从来不会缺这些。
绝大部分的场合, 沈括穿的都是陆臻的西服, 陆臻很讲义气,最好的衣服都是给他穿。
虽然两人身高都是一米八七不相上下, 不过他和陆臻的身材多少还是有些不同。
陆嫣和简瑶总叫陆臻傻大个,他蜂腰熊背, 个子高大,看着就很壮。和他相比, 沈括体态则显得修长许多,肌肉量非常匀称, 斯文而矜持。
所以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陆臻不止一次被当成是沈括的保镖。
沈括穿陆臻的西服,显得宽松,作为女朋友的陆嫣,尽职尽责地拉着沈括出去买衣服。
从高端定制的西服店出来之后,陆嫣又拉着沈括去逛男装店。
沈括软绵绵没什么力气,任由陆嫣拉着,进了男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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