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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善利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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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命不可违。”上庠令郑玄,起身奏对:“大司农皇甫威明,乃前朝名臣。有功于社稷。传闻,原配亡故,一直未曾续弦。后年事渐高,病症多发,乃至不能书写。于是聘娶老臣恩师(马融)族女为妻。明为妻,实为书佐也。”

此事可信。

话说,熹平三年(174年),皇甫规因年老多病被召还,路上于彀城去世,终年七十一岁。董卓中平六年(189年)十一月一日,自拜相国,封郿侯,享“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之特权。自此,董卓权势方如日中天。

换言之,强娶马氏时,当在中平六年之后。前后相差十六载。时犹“盛而容色美”。若以年十五出嫁计,董卓强娶时,马氏至少三十一岁。不能再多了。

郑玄言下之意,皇甫规与马氏,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

事实上,蓟王并不在意。

正如中书令赵娥,生子庞淯,正追随四大谋主,久居二崤城。蓟王对赵娥亦敬爱有加。虽无过分之举,然早已两情相悦。依照《蓟法》,年三十五前,当入后宫,为贵人。比起汉宫仪“年满三十者出嫁之”或“蒲四十者出嫁”。蓟国折中,取三十五岁。且“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年满三十五岁,未得临幸仍不愿出宫之宫女,五十致仕,入函园守陵。

右相耿雍起身奏道:“马氏贤良淑德,当配主公。”

左相崔钧亦进言道:“自西而东,天光三殿:云霞有慧妃、灵辉有倭妃。诚如张校尉所言,唯独瑶光殿,未得其主。马氏曾为皇甫威明书佐,见识非凡。当可为我主‘温润函园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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