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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
回到家中,公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埋在灶里的熊掌给挖出来。
熊掌上用火山泥包裹,被炭火烤的炙热,一不小心碰到,烫得他直叫。
火山泥已经被炭火烤得发白,轻轻一敲,上面烤干的泥土就从熊掌上脱落,上面的细毛也跟着掉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干净的掌肉。
公良取掌的时候特意取了老瞎子的右掌,这时除去细毛,看起来特别的肥腴厚润。
之所以取右掌,其实是有原因的。
他前世曾经看过一篇笔记,里面写道:“黑熊习性最爱吃蜂蜜,长白山的蜜蜂窝,十之八九,都筑在倒卧地上的枯树里。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来螫,它在深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后藏在大树窟窿里冬蛰。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别灵活,冬眠的时候,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专供舐吮,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所以剖取熊掌烹调的时候,一定两只分锅而炖,有人说以掌抵住谷道那一只,炖好之后总带点臭味,弃而不吃,这不过传说揣测之词,不足深信。不过一只掌一冬不动,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的了。”
也是因为看到这篇笔记,所以公良取老瞎子熊掌的时候特别闻了一下,见右掌有蜂蜜味,而且肥大,才取了右掌。
老瞎子其实和他前世见过的黑熊是一个品种,但比较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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