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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与高全胜有了一次促膝长谈之后,胡三元才真正感觉到高全胜真正把自己视为知己。毕竟是曾经共同生活了四年时间的同学,虽然事陕多年不见,如今一见面仍然不变原味。胡三元意识到他的好运已经到来,因为高全胜已经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腹之人了。
既然都是心腹了,那就得踏踏实实地为高全胜做点事情。
能做点什么呢?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胡三元认为目前他必须立即为高全胜办好两件大事:第一件,要尽快给高全胜整理出一个“护官符”,就像红楼梦中的“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要能全面地反映出仙山县政界的人际关系网。有了它,就能够让高全胜在处理人事关系上,避免出现尴尬局面。第二件,就是要尽可能地帮助高全胜多增加一些政绩。如何推进这两件大事呢,还有待于进步商榷。
该睡觉了,胡三元突然想起他那帮仁兄弟又该轮到他请客了。对呀,何不有效利用一下集体的智慧呢!
第二天一上班胡三元首先给老大打了个电话,把今晚聚会的事定下来。
然后又给严威打电话让他通知其他几个弟兄晚上六点钟之前到快乐岛集合。什么叫“老大的嘴,老小的腿。”?说的就是不管做什么事情由老大做决定,由老小去通知。这也正是在拜把子的时候,为什么要给老大买一顶礼帽、给老小买一双鞋子的原因所在。给老大买礼帽,主要是象征老大的权威性;而给老小买鞋子,则主要是让老小多跑腿。当然了,现在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下通知已没必要步行。这只不过是一种习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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