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对方心悦诚服。在谈判中,双方由于纠缠于他们愿意或不愿意做什么,却常常忘了讨论他们应该做什么。他们没有讨论外界同行标准,以作为公正解决问题的基准。在双方眼里,谈判过程是否合理应当是衡量结局好坏的一个标准。而且,接受一个外界同行标准显然比屈服于对方强加的立场容易得多。如果我让步只是因为对方比我更顽固不化,我肯定不服,觉得是被迫的。但是如果你拿出外界同行标准说服我这个价格实际上是合理的,我会心悦诚服。“我是做生意的,上个礼拜花了50美元买进这辆车。二手车除非我能赚一半,否则划不来。或者这么说,你周末租一辆自行车要花25美元,你只需花周末租车的钱再加上我买车的本钱就能拿下这辆车。”
使对方没有退路还是改善自己的选择
让对方没有退路对他们构成威胁。最糟糕的方法莫过于威胁对方如不接受我们的意见,他们将自食恶果。我们的立足点没有放在取得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上,而是威胁对方如果不接受我们的意见他们将受到伤害。在与上司面对面谈判中,我可能会说:“如果你不给我加薪,我就辞职,并且给你所有的客户写信,告发你的种种劣迹,让他们到别处去做生意。”
威胁关注的是没能达成协议的后果。用一个术语来表示即为——没能达成协议时的“最佳替代方案”,简称BATNA(the 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威胁对方意味着使对方的退路,即最佳替代方案,比他原来设想的要糟。这样的威胁能达到目的,完全是因为对方受到了胁迫。对方必须接受协议,不是因为协议本身有利,而是不接受的后果将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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