疚,但是又觉得挺痛快。眼角的余光告诉我他被我的话狠狠地伤到了。其实这样也好,我和他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我们有着志趣相投的一面,但是谁知道那能持续多久呢?最主要的是,我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万一日后他对我真到了用情至深的时候,我突然不耐烦他了、不要他了,他还活得下去吗?
自尊心被摧残殆尽的时候,是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去自尽、寻短见的吧!我就曾这么盘算过的,当然只是盘算盘算而已、而且三分钟以后就彻底放弃了。我怕死、怕疼、怕活受罪。小潘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个健全人,没法切实体会残疾人的心情、也没那么多功夫去体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伤心事,并不因为谁比我少了两条腿就该让我多同情谁一点。同情是无用的东西,往往还会好心办坏事,我早就不滥施同情了!很多时候,当机立断的绝情反而能让人振奋起来、憋着口气好好活下去,山高水远、来日方长之后,回头想想当初恨得咬牙切齿的那些人、那些事儿,你可能只会觉得风轻云淡、一笑了之了。所以,还是绝情一点好!
我走了!很绝情地走了。
方致远没再追我,也没叫我。像是一片被我掸落在身后的梧桐叶儿一样,悄无声息。
我希望他还是爱我、喜欢我的。
我更希望他能像我当初把小潘放在心底深处的小百宝箱里那样,只是很偶尔地翻出来看一看、亲一亲,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锁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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