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格鲁什做好交接工作之后,时间已经接近秋末了。
他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拥有了许多朋友,但在与齐格勒交谈过后,他觉得自己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一年,也学习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他却依旧什么都没学到。
大半年后,与朋友的一次交谈中他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除了‘杀人’以外,真的什么都不会。
他不像那位女仆长,他不可能以一己之力去改变整个世界,虽然他确实想要这么做,可惜他天资愚钝,怎么学也学不会,到头来,他会的也只有‘杀人’而已。
收拾收拾行装,格鲁什就准备出发了。
如同来时那样,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带走什么东西,只带了一副铠甲与两件神器,以及少数野外生存必需品。
他对这个城市没有太多留恋,积攒下来的工资他全都留给了那些当初被他救出来的女性,她们有的进入学校读书,有的已经有了工作,所以他并不需要太担心她们。
“这就要走了?”
格鲁什刚刚走下楼梯,就看到了小区院子里站着的那个红发男子。
“喏,这个给你!”
格鲁什还没来得及说话,红龙就把一个东西抛向了他,随手接住后摊手一看,看上去应该是一把……钥匙?
“那个钥匙可以召唤土元素生命,不过只能用一次。”齐格勒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土元素比较好控制,反正你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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