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夫子的课,依然刻板无聊,他摇头晃脑的在铺了青砖的地上走来走去,吟诵着书上的字句,说着其中的含义,深邃难懂,都是一些大道理,可以把人的耳朵听出茧子来。
还不如练字,长孙弘喜欢写字,软笔书法比起硬笔书法来,虽然繁琐一些,却要有趣的多,软软的羊毛笔尖在纸上游动,泼墨挥洒,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里面。
就好像,在作一幅画一般。
所以在下午时分的练字时间里,长孙弘是很愉悦的,他认真的按照周夫子提供的字帖习字,一笔一划的认真勾描,态度端正得不得了,让周夫子很满意。
他摸着胡子,看着长孙弘不住的点头,面带着微笑,自从长孙弘惊艳的写出那首《醉落魄》之后,在周夫子的心目中完全变化了地位。
奇才啊,周夫子想道。多少人可以在这个年纪作出这种大气的词来?怕是本朝的苏家二子也没这本事吧?他俩成名的词作,都是成人之后方流传开来的,未及弱冠之前,也没听说有什么大作。
他又看看认真写字的长孙弘,越看越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子对经义太过于薄弱了,基本上一问三不知,颇为让人头痛。
不行啊,好不容易碰上一块璞玉,不仔细雕琢一番、送他成才怎么行?古人云桃李满天下、人才遍四方,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为朝廷送上一名可用之人倒是可以做到的。
转过头,周夫子看到了正在磨皮擦痒坐立不安明显不耐烦的李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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