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节性地给小麦看了看,价格贵得吓人,一顿饭要吃掉她半个月的工资。
“真不好意思,我来付自己的那部分吧。”
她不安地看着盛赞,前男友却转脸看着父亲。
“不,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来请客。”
盛先生语气郑重,让人难以抗拒。
前菜上来时,盛赞轻声问小麦:“这条丝巾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
还有一句潜台词—是哪个男人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淘宝。”
“怎么会呢?”盛赞以前就看不惯她一直泡在网上买东西,“这么漂亮精致的丝巾,淘宝上能买到?”
“有一家淘宝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说完她就有些后悔,怎么嘴巴控制不住呢?
“真的吗?”
“开玩笑的!”
她决心让“魔女区”的秘密烂在肚子里,绝不能让前男友也钻进去。
盛赞的妈妈却说:“这种丝巾是进口的,我猜原产地是中东地区,你看丝巾上的植物花纹,非常具有那里的特色。”
没想到碰上识货的了,小麦大胆地问:“这条丝巾的牌子叫Esfahan,伯母您听说过?”
随即,她在纸上写出Esfahan几个字母。
“嗯,这不是牌子,而是产地—Esfahan,伊朗一座重要的城市,著名古都,中文译过来叫伊斯法罕,盛产地毯等手工艺品,从前有‘伊斯法罕半天下’的美誉。”
“原来是伊朗产的丝巾,伯母您的知识真渊博。”
“我们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以后若不嫌弃,可以一起出游。”
“这—请别开玩笑了。”
小麦是认真的,能吃到前男友父母请的法国大餐已是极限,本来就没奢望别的。
“没关系,这不算什么。”
是啊,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对小麦而言却是另一个世界,她再次老实交代:“其实,今天纯属凑巧,我从来不逛恒隆广场的,只是难得有个休息天,不想待在家里做宅女上淘宝,就出来随便看看,但我肯定买不起里面那些东西。”
“小麦,我喜欢你的诚实!”盛太太举起红酒杯,“昨晚,我先生刚从香港飞回来,过两天还要出差去北京。他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陪伴我们母子。这次是我提前一个月就定下的,要他在这个周六下午四点,务必陪我和儿子来逛恒隆广场。”
“真是……好有缘分。”
依然不敢提起钱灵。她羞涩地呡了口酒,紫色丝巾衬着血红的葡萄酒,血红的葡萄酒映着她两颊泛起的红晕,更是风姿绰约。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显出良好的教养,不算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总之是理想中的好媳妇,将来也会是温柔贤惠的好母亲。
“小麦,12月10号,就是盛赞的二十九岁生日,我们准备在寒舍摆一桌家宴,不知你有没有空来做客?”
“啊?”
这下真的失态了,完全没想到盛先生会邀请她上门—这是同意她和盛赞谈恋爱了?再看他们的表情,绝非开玩笑或捉弄她。
不过,她却说了一句可能扫兴,但必须要说的话:“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不能来。”
“为什么?”
盛赞大吃一惊,这么大好的机会,可是许多漂亮女孩打破头也要抢的。
“家父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还身带重孝,就来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这样不太好吧?”
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盛先生郑重地问她:“你自己介意吗?”
“我—”她尴尬地抬头看了看盛赞的父母,“我只怕伯父伯母介意。”
盛太太爽快地抢话道:“小麦,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就可以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很迷信的家庭吗?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何况,你父亲是因公殉职,他的事迹在全国的新闻里都有报道,他是个优秀的警察,你一定为你的父亲而骄傲,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番出乎意料的话,简直让田小麦受宠若惊:“好的,我一定来!”
终于,小麦的手被盛赞握住了。
第十四章
12月7日,凌晨。
距离前男友(可以不用“前”了吧)的生日还有三天。
这些天来小麦勤做脸部美容,紧急恢复瑜伽训练,几乎每天都与男友约会。为避免长青春痘,她再也不熬夜上网,暂时戒掉了淘宝。
小麦期待自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渴望做一个幸福的梦。
可是,她依旧梦到了那条沟,那条将荒野分割为两个不同世界的深沟。
就在坠入沟底的刹那,《FirstLove》的铃声将她拯救出来。满身冷汗地睁开眼睛,打开手机,屏幕却显示着钱灵的名字。
她?现在是凌晨三点。
接起电话,电话那端传来钱灵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蛇在爬行:“小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
“我们看到了什么?”
“你忘了吗?”
“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小麦却没忘记安慰她。“你别害怕!到底发生过什么?”
“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听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心绷了起来:“丝巾?什么颜色?”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躺在衣柜抽屉的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可是凌晨三点!要不明天吧,中午我就去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她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会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一样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她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看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了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她立即打电话到钱灵上班的公司,才听说钱灵今天没去上班,也没打过电话请假,目前谁都联系不上她。
难道钱灵生病了?同时手机又坏了,病得出不了门,所以才联系不上?
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心里却慌得厉害,不是说好了中午去见她的吗?小麦立即向主管请了半天事假。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静安区一条幽静的马路边。周围都是三十年代的小洋楼,围墙上伸出香樟树叶,紧锁的铁门里庭院深深。去年,钱灵因为与父母吵架,独自从家中搬出来,在位于市中心的这里单独租了套房子。小麦来看过她一次,还很羡慕这闹中取静的好环境。
小麦按响铁门外的门禁,但半天都没动静,只得又用力敲响铁门,这才有个肥胖的女人来开门,想必就是房东。
来到底楼的钱灵家门口,不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房东太太也感觉奇怪:“平时都是锁得好好的啊。”
进门是个幽静的小院子。泥地上种着许多花花草草,最醒目的是一株梅树——这是钱灵最中意的植物,恐怕也是这套房子最吸引她的所在。
从小园子直接进去是客厅,小麦叫了一声:“钱灵!”
空气中似乎传来寂静的回声。客厅的门居然也没关!
底楼只有一室一厅,小麦小心地往里走了几步,推开虚掩的卧室门,终于看到了钱灵。
钱灵死了。
第十六章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长发如瀑布散开,对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了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疑惑和意外的神情,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僵硬地伫立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的思维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一抹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会不会是自己把深埋在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要和她玩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的确死了!确认缠绕在她脖子上的丝巾,就是自己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的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小麦的眼神定格在丝巾上,丝巾像一块自己磁铁,牢牢吸住她的眼球,让她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已缠上她的脖子,让她完全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令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抑制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地说是从丝巾深处飘来。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背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