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起码不会像我这样自己往牛角尖里钻。
于是我也不想了,闭上眼睛,希望等待我的不会是噩梦。
我的伤恢复的很快,一个星期左右就差不多又能跑能跳了,于是就出了院,老易可就没我这么好的运气了,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他只是小腿骨裂了一个小缝,但是最起码也得两个月才能出院。
我俩互相留了电话,他把那块夜狐临终时送我俩的那块儿皮给了我,说放我这儿。我俩约定好以后如果在店中遇到了那些真正得了癔病的顾客,晚上便一起出动。
我出院的那天,鲍龙和他媳妇来接我,把我感动够呛,在我住院的时候他俩就三天两头的往医院跑,为我买水果买吃的。这朋友真没白交。
回到了家中,我往我那软乎乎的床上一躺,哥们儿终于又没事儿了,不幸中的万幸啊。说来也巧,我出院的那天便是十五。我翻出了镜子和瓶装井水,准备晚上和九叔好好的聊聊。
晚饭后,我坐在电脑前静静的等待着丑时的到来。
夜挺静的,我望着电脑屏幕不知道该干点儿啥好,于是就打开了个电影看,是以前港台的仙侠片,我看了大概有十分钟后就给关了,受不了里面那极善极恶的剧情,那反派的妖魔就跟别人都欠它钱似的,碰上个人就祸害,而那正派也跟不要脸似的,碰上妖魔就咬牙切齿的猛砍。
这也太脸谱化了,我碰上的妖魔咋就没这样的呢?唉,就是这些破电影误导了我十几年,才弄的我面对现实的时候才发现反差竟然是这么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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