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然后每天到发邮件的时间疯狂往传达室跑,看到别人拿信就心跳加速,大脑充血,最后甚至产生幻觉能够把别人的名字看成自己的名字,就这样冲了几天的血之后还真收到了胡嘤的回信,胡嘤的回信用的是白话文,且言简意赅,大体意思是让我现在要以学业为重,不要胡思乱想。她最近几年不会考虑谈恋爱的,在打击了我之后不忘安慰安慰我,胡嘤说会永远记得我那天摇头晃脑给她背诵《黄鹤楼》的样子的,当然还有那个“一辈子”理论,在信的最后胡嘤让我不要回信了,胡嘤说既然你认定残缺也是一种美,不如我们就去身体力行追求这种美好了,一辈子太长,只争朝夕。
几年后的今天,我会偶尔翻出那天在上戏红楼前我们四个人的合照,在红楼的前面草坪的侧面,有着四个微笑的少年各自举着自己的手做胜利的手势,我看到照片上的我满面油光,头发蓬乱,穿着灰色的衬衣,衣领那里还露出里面的黑色的春秋衫,身上背着的是在五角场花20块钱买的单肩包,我还记得包里面放着一本王朔的小说集,我看到那个时候的我一脸的单纯,朝气蓬勃,显而易见是一个相信爱情相信生活会更加美好的孩子,我再看看我身边的胡嘤,居然找不到那种长发飘飘、白裙飘飘犹如仙女一样的感觉了,只觉得她长相欠佳穿着也普通,且笑容晦涩目枯涩,和现在身边的任何一个上海女孩子没有什么区别,我奇怪当初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上这个姑娘然后为她郁闷了差不多有一年时间的,对此我最后也是用成长来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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