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如昨日,却已是数十年的事。
人生天地之间,真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然,林宇凰长活一世,却能记住重莲所说的每一句话。
多年後,天山消失了。正如一个英雄的没落,正如同秋季的叶,是没有根的。
但天山和重火宫大战後没多久,有一句话在江湖上流传了很久,我听了後,恨不得把鼻孔都甩到天上:重莲喜欢林宇凰,是全江湖的水也淹不了的事实。
那时大年方过,初春晴晓。我和重莲头一回单独两个人出远门。我们坐在长安春饭馆中,要了一壶烧刀子,两斤牛肉,一小盘花生米,一边聊天一边吃饭。
然後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那句话,得意又兴奋,使劲拽重莲的袖子。重莲只管往我碗里夹菜,也不管我说了什麽。不过多时,他给我逼过头了,终於不咸不淡地冒出一句:“我亲口跟你说这麽多次,也没见你这麽高兴。”
我摸摸他的脸:“别这样麽~~~大美人。”
重莲把筷子一放:“凰儿。”
“哦,我吃饭。”
老老实实地吃完饭,我跟他一起出门,牵马。
原本我和他一人骑一匹马上路,可是不知为何,快到京师的时候,他忽然脚下一点,跃到我身後坐下。之後便成了二人一骑,外加个驮行李的。
於是之後他很自觉地上了我的马。
俩人一马速度绝对是最慢的,我怀疑走路大概都会快些。不过没人催促,我们也不赶时间,只是慢摇摇地晃到乱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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