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的一个言官,便上书赵绵泽,弹劾夏常参与魏国公案,说他与夏廷德是嫡亲父子,应回避。
赵绵泽自然准奏。
因为这个言官是他自己安排的。
如此一来,临时接替办理夏廷德案件的都察院主审官,便成了左副都御史韩开诚。他是一个软蛋,在刑部尚书和大理寺卿面前,本就官位低一等,加之这般情形,如何说得上话?
历朝历代,不管大案小案,从来都不讲究一个“理”字,而在于一个“情”字。道理和公道,那是为老百姓设立的制约,与这些人无干。
于是,整个案件的审理结果,便由着吕华铭与丁克己二人说了算数。
这二人原先与夏廷德就交好,私底下颇有些见不得光的“往来”。若女儿将来能正位中宫,还能搏一搏,如今“唇亡齿寒”的心理作祟,夏家彻底倒台对他们自己并无好处,在案件审理上,就变得有些摇摆起来。
当然,他们都是聪明人,自是不会当着面儿的与赵绵泽对着干。案件一共审理了七日,调查,举证,一样没少,卷宗上的公事文字,写得那叫一个漂亮。
可由于夏问秋咬死了刺杀案全是她一人所为,夏廷德事先不知情。而曹志行本身与定安侯之间,又有过节,夏廷德上堂七日,因心伤难忍,旧伤复发,又“晕厥”过去五日。最后,愣是给审出了一个荒诞的结果来——魏国公失察在先,包庇在后,罚俸一年,杖责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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