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肯迪贝-穆托姆博!”
穆托姆博被国人所熟知,其绝大部分恐怕还是在2004-2005年加盟火箭之后的事情了,他被国人亲切的称呼为“穆大叔”,其实他的名字跟他的年龄一样神秘,他出生于刚果,那个国家根本就没有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东西,据传言,刚果人民都是根据小孩跟树比高,通过树高来参照年龄,结果身高异于常人的穆大叔就基本上就属于得道升仙的这个系列里面了。
这当然只是玩笑话,虽然不知道穆托姆博的确切年龄,但是根据他那满脸的褶子和嘶哑厚重的嗓音都让他位居联盟“三叔”之首位,其它两位指的是朱万-霍华德的“霍二叔”,布鲁斯-鲍文的“鲍三叔”,可惜现在三叔都已归隐,从此不在过问江湖之事。
1991年,丹佛掘金在首都第四号顺位选中了这个号称是“伊顿二世”的年轻人,在nba的第一年,穆托姆博便震惊了世人,作为一名新秀,他场均能够拿下6分,抢下2个篮板球,并且投篮命中率高达50%,在进攻端,他的绝招是身体倚着防守队员,一边突破,一边祭出大勾手,且命中率非常之高,只是姿势确实有些难看,被挑剔的国民球迷戏称为继教科书和端尿盆之后的第三种投篮方式,“扔砖头”。
穆托姆博看他第一年架势,在nba打拼个三年五年的也会成为一台内线大杀器,但是他没有,谁都想不到,穆托姆博在新秀赛季出来的场均6分,竟然是他长达十九个赛季里,场均得分最高的一个赛季,进攻被忽略了,穆托姆博便在防守上做出了榜样,之后在他巅峰的十一个赛季,他每个赛季的场均篮板都保持在11-15个之间,并且场均能够送出四次封盖,据有关的小报报道,当时联盟里四五百名球员,每一名球员都吃过穆大叔的大火锅,这是nba绝无仅有的,他那著名的“摇手指”正是全联盟独一号,谁摇谁吃t,就穆大叔摇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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