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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做贼呢,也是要讲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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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驷是个贼,一个大贼,他偷过许多东西,无论是玉器银货、古董瓷玩还是武林秘典、古籍文墨,他都偷过。

因此他也去过很多地方,皇宫内院、官家府邸、富商金楼、门派禁地,这些地方都曾有过他的踪影。

但是去了这么多地方,偷了这么多东西,他最喜欢偷的还是书画。

而且只要是偷书画,他就会去找一个人偷。

究竟是谁这么倒霉,会被他这样的一个贼惦记上?

答案是一个住在雁山湖边的书生。

而李驷为什么喜欢偷他,那就要从一个很早之前的故事讲起了。

······

八年前,在李驷还没有那么有名的时候,他就曾经去过雁山湖。

那时,他的口袋里只有三枚铜钱。

三枚铜钱能够干什么呢,能够买三个馒头、喝两壶水、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叶面条。

但无论是选择这三者中的哪一个,都代表着,你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考虑,李驷决定去偷些东西。

但是雁山湖就这么大点地方,根本就没有几个富贵人家,更没有什么可以作为他的目标的富贵人家。

于是在七拐八拐之下,李驷最终来到了一间临近城郊处的小别院里。

那别院不大,但布置得却是相当雅致。

院中,红漆涂得回廊打扫得很是干净,几乎一尘不染,将手放在上面的时候,会有一种干燥的木漆特有触感。

回廊的两旁,山石花草排列有序,一颗花树种在庭院的正中央,上面的花枝将开未开,是还散着淡淡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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