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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京畿,已是二月底。
王渊没有直接进京,而是在良乡县稍作休整,顺便打理自己的个人形象。
头发,必须修一修。
身体发肤,确实受之父母,但不代表古人就任其生长。一些杂乱毛发,还是要修剪的,而且得挑选黄道吉日进行修剪。
胡须,也可以全部剃掉,刚长出的胡须全是绒毛,实在没有任何美感可言。
刚满二十岁的小青年,没人会因为胡子问题而耻笑,明代一般是二十五岁之后开始蓄须。
顺便一提,自唐宋到明代,染发行业很流行。一般是老翁把头发、胡须染黑,让自己显得比较年轻,《本草纲目》里还有调配染色剂的配方。也有些非主流,把胡须染成紫色之类,这属于达官贵人的专属,因为紫色代表尊贵,平民百姓不许染成那个样子。
至于保留上唇胡须代表死爹,保留下唇胡须代表死妈,那是辛亥革命以后的事儿了。咱大清朝管你死没死爹妈,按制都要拔掉下唇胡须,还跟剃发令是配套的,只不过渐渐执行得不严格——即便是清朝,底层男子的脑门也属寸头,因为没那条件天天打理,光脑门儿的都是些有钱人。
修剪头发,刮掉胡子,穿上斗牛服,冠帽加三英,王渊瞬间变得英武非凡、尊贵无比。
“斗牛”并非是牛,本为天上星宿。具象化之后,牛首而龙身,斗牛服整体跟皇帝的龙衮服类似,站得远了根本难以分辨,只能通过帽子判断是不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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