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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之下的凉州河西节度使府中,这时分正是笙歌曼舞,丝竹阵阵。军将们席地而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好一片喜庆景象。
哥舒翰这一年五十五岁,在大唐的各镇节度使中,他并不算最年轻的,但绝对算是最大器晚成的。他是突骑施哥舒部落的继承人,因身家豪富,一直到四十岁都还过着喝酒赌博碌碌无为的日子,直到父亲去世在长安守制三年期间,他被长安尉瞧不起,这才愤而去河西从军,由是打出了自己的天地。如今他节度河陇,麾下精兵强将无数,不但这酒喝得更凶了,后院姬妾更是不计其数,其中多有来自昭武九国的美女。
此时此刻,在下头军将齐齐捧杯为他祝贺的时候,兴高采烈的他举起大觥一饮而尽,又不嫌油腻,一手抄起刚刚吃了一半的羊腿大快朵颐了起来。就在这时候,他的心腹家奴左车悄悄来到他身侧,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南将军没来。”
南霁云又没来?
哥舒翰的眉头顿时皱成了一个大疙瘩。平心而论,他如今已经是河西陇右节度使,官爵远在南霁云之上,昔年旧事也不用计较,可是他总忘不了王忠嗣在伤重之际,身边最亲近的人永远都是南霁云。而且,南霁云曾经多年在陇右,和安思顺也曾有过共事的情分,在当地军民心目中拥有很高的声望,这也是他故意把南霁云调到河西,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高高地擢升其为都知兵马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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