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壹秒記住『笔下文学qu】
如此这么一说。
古清风也算一个彻头彻尾的吃货。
若是十天半个月不吃点什么,总觉得有些嘴馋。
至于什么灵果?
不好意思。
甭说灵果,就算是仙果儿,对于古清风来说也太淡了,没什么味道,拿来当零食吃还能凑合凑合。
喝酒必须得吃肉,不吃肉喝什么酒?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一直是古清风的行事风格,不为其他,纯粹是因为这样吃的爽喝的也爽。
在酒馆吃饱喝足之后,古清风又在山庄里晒起了太阳。
而费奎伺候的也非常周到,不管是酒馆,还是山庄,都是最豪华最气派最上档次的。
还好。
他一直为黑佛老爷打理着生意,也是一位不差钱的主儿。
古清风一觉睡到了次日的正晌午。
睁开眼时,烈日已是高高悬挂在当空。
山庄里面有碧泉,古清风前去泡了个澡,顺便打了个小憩,洗漱完之后,费奎早已将美酒佳肴准备妥当,古清风随便吃了点美味,端起酒杯,轻品一口,点点头,称赞道:“要说唐老头这家伙,别的本事没有,倒是这藏酒的本事还真是不错。”
酒名,九重烈。
是古清风从唐老怪的酒窖里顺出来的,一共十八坛,他毫不客气的全部收入囊中。
他这人没有什么爱好,就喜好好酒。
喝了差不多五百来年,一天不喝浑身难受,而且喝的酒是越来越烈,也越来越挑剔,一般的美酒对他而言,如同清水一般,现在的话,如若不是上古时代的美酒,他是瞧都不带瞧一眼,即便是上古时代的美酒,那也得看年份儿,若是没有个三五千年的珍藏,他也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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