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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红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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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闲青道长的话听起来也有些道理,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规矩,这是祖师爷一代代传下来的。

“动物尸体虽然也可以赶,但毕竟不是人,行里话也不能叫赶尸,而是叫做走脚。”

“那老道士把狐狸尸体留下后,我就一直将其放在西厢房里,单独给它一个房间,每天晚上把朱砂塞入它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对于人来说,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魂魄留在体内,狐狸也是同理。”

“一开始并无异常,但久而久之我发现,尸体耳鼻内朱砂不变,它嘴中的朱砂却消失的干干净净,我每次给它贴符安魂时,都感觉它在看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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