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衙二堂,谢直升堂。
往下一看,哟,都是熟人哈,陈五、陈九、曹水生,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来来回回见三次了。
让谢直比较意外的是,李旭也在。
这货自打成为了大车帮的法律顾问,算是彻底放飞了自我,儒家连锁的事也不管了,李家客舍的事甩手给掌柜的,天天就泡在大车帮,今天帮着大车帮打个官司,明天帮着大车帮反击一下漕帮啥的,都快活成一个讼棍了,人家还有说的呢,说什么大唐律法制定出来,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只不过百姓法律意识淡薄,不会用法律作为武器保护自己,自己身为大唐皇族,又在国子监明法科受教育多年,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百姓鸣不平,责无旁贷!
谢直也懒得搭理他,你上堂说得对,我就支持,说的不对,就把你轰出去,咱是河南县的少府,得公私分明不是?嗯,责无旁贷!
“下跪何人?所告何事?可有人证物证?”
响当当的问案三连。
李旭上前一步,替曹水生把案情一说。
谢直点头,这个案子简单,还是那句话,事实清楚,不容抵赖,剩下的,就是宣判了。
按照大唐律法,“诈取公私财物”的处罚,按照“窃盗”的处罚来处理,也就是按照偷盗的处罚来处理,具体而言:
有偷盗情节的,如果没有偷到东西,直接笞五十。
如果偷到了,钱财折合一尺绢,也就是二十五文钱,就是杖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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