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是同样的事情放在华夏境内,比如是上一次在警察局当中,楚良跟贾仲豪之间的比试就是如此。
先比枪法,输了然后不服,然后恼怒,然后再比拳脚,然后就会发现,啊,真是打不过人家啊。
其实不光是在警察局当中会是这样,其实哪怕是到了其他场合,比如到了楚良的老部队上,真的要单独捡出来两个人来比试,也是难逃这样的宿命的。
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一种想法,这是我的强项,要是比这个,我会很占优势,那个我不擅长,我吃亏。
也正是因为每个人都出于这样的想法,所以,所谓的一对一的比试,到最后其实都不算是很公平。
但是要说伊里奇提出的这种战斗民族的方式,就很公平吗?
首先来看一下规则。
其实规则也是很简单,就是用一种战斗演习的方式来模拟一种场景,然后两个人各自都是带着相同的武器。
两个人分别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个是守卫者,是负责防守的。
另外一个是侵略者,负责进攻,正常演习有两种取胜的标准和模式,要么两方中有一方被子弹或者是手榴弹淘汰,要么,侵略者拿到规定的标志物,自动获得胜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其实并不公平。
因为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有的人可能擅长远距离精准射击,有的人可能擅长近距离的扫射,有的人或许并不擅长射击,反而是擅长格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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