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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吗?这红的是血?不是胭脂?
我手里握得,是剪刀?不是针线?
杀人了?我杀人了?这么容易,一个人就死了?
任潇潇简直不敢相信。小时候看厨子杀鸡宰羊,鸡呀羊呀还得扯嗓子乱吼一通呢,怎么这么大一个活人,半点动静都没有,就这么完了吗?按大宋律例,谋杀亲夫,是死罪吧?
任潇潇此时的心情,就好像三九寒天,整个人被丢进了五丈河的冰水里面,她的牙齿忍不住开始打颤。
她是任家七娘子,她还有大好年华,还有那么多胭脂水粉,那么多漂亮衣服,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那么多的状元郎,都等着自己呢。自己就这么完了?香的辣的还没吃够,衣服胭脂还没买完,那些风流倜傥的状元郎,一批一批,找不到自己,他们怎么活的下去?不为别人,只为了那些状元郎,自己也不能死啊!
任潇潇突然之间,很不想死了。
不能死,不能死,一定不能死!自己是个姑娘,那么柔弱,怎么可能一剪刀就戳死这么大个的一个傻子。这两百来斤的份量,就是一头猪,也得戳几十几百刀吧,别说还是一个人了。再怎么说,人也得比猪强点吧。
傻子一定是喝醉了,喝多了!他没有死。
也许剪刀只是戳破衣服。顶多划破点油皮,连骨头都没碰到。这红的,也许是不小心蹭到的胭脂。
肯定死不了,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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