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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赚钱最多的不是经商,不是种田,而是书生。
士农工商,商人的身份最为低贱,饥荒年代的生意更是不好做。
颜华思索了很多天,最后把目标盯在了书斋抄书的活计上。
这个不止她能做,小少年也可以。
两人抄书,一本书就能得最少一两银子。
小少年可以当作闲时打发时间用,颜华那就是真的在赚银子了。
第一次去领书,掌柜的还不太信任的样子,颜华这边只能抵押银子,才能将要抄的书领回去。
后来就是每次都压着上一次抄书的钱,以免她卷书走人。
再则这个年代对女人并不友好,她自称是替家中弟弟前来领书摘抄,试领了一次,掌柜的看着誊抄的字迹没有丝毫的女气,这才相信了她。
一次合格,也让掌柜的不想失去这么个效率很高的写手,于是颜华哪怕是个女子,也被留了下来。
只是掌柜的一直以为她是在替苦读的弟弟领书,并没想过那位写手竟然就是她本人。
每天最少一两银子的进账,解了这“一家三口”的燃眉之急。
大头花销的小少年知道是大夫在赚钱养家,也很不好意思。
他现在的身体很弱,不适合外出,更没办法练拳脚,闲暇的时间大把。
知道颜华抄书赚银子,他才知道给他打发时间抄的书原来并非只是打发时间,他的态度也认真了许多。
虽然做不到一天超一两本那样的速度,毕竟书籍很厚,但他也能做到三天两本,三天也能赚取二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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