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警察局的路途一直很平顺。
到了那里之后,便被叫到了一个小房间里。
房间里有个小桌子,桌子前一根板凳,这应该是警察坐的。
桌子的前方还有一根孤零零的单凳,正对着小桌子,那应该是我的位置。
我跟随学姐叫来的两个年轻警察进去之后,被命令坐到那根单凳上,然后两个警察像模像样的拿着纸笔,开始录我的口供。
我对于这事情秒速进展到这个阶段而感到震惊。
按理说,当时警察们进入房间的一切景象,并足以导致我得到一个“嫌疑犯”般的对待。
正常的程序应当是我和学姐一起到警察的大办公室里,然后展开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辩论赛。
因为按照当时的场景来看,这明显只属于简单的民事纠纷。
这个纠纷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一个未婚白领发现男朋友居然和另一个女生进了总统套房,因而愤而报警实施报复。
大脑留在颅内的傻瓜都能看出来。
但是梁安琼学姐直接一个“举报”,我就坐在了这个空荡荡的小房间里,只差穿上囚服,带上手铐,剪个齐耳短发了。
但是饶是如此,我也没有太大的惊慌。
在警察们颇有技巧的引导中,我始终发挥自己迟钝的特色,凡事慢半拍,不给半句把柄。让身经百战的警察同志们屡屡感到挫败与无奈。
后来想起来,那个过程,颇有些令人捧腹。
其中一个微胖的年轻警察,始终在问一些非常具有引诱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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