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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缨这一枪打得很俏,打得很娇,打得很完美。四百米远有横风,目标一条狗,这种枪法胡义过去也见过,不过不是从自己这边打过去,而是从鬼子那边打过来的,让胡义恨得牙疼。鬼子的枪好,单兵素zhì也好,四百米距离的精准射击有很多鬼子老兵都能做得到,但是,六十七军里极少有这种好手,独立团来的时间短,也没听说。
小丫头总是自诩独立团枪法第四,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熊孩子应该排得上第一了。胡义过去总以为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不相信天赋这回事,此刻信了,单论她的枪法,胡义觉得比自己强得不多,可是她对距离的把握感,对风的直觉感,以及射击时机的选择,以及射击的专注性和果断性,就比自己强得太多了,这真是天赋,不是单凭战斗射击经验就能完成的,或者换一句话来说:羊角辫不是每个人都能扎!
马良在右侧矮丘后把枪摆了又摆,瞄了又瞄,终于叹了口气,没舍得把子弹打出去,况且便衣队的人又已经藏了。刘坚强更甭说了,他手里那支汉阳造一百米外的射击纯粹靠人品,他哪会在这个距离上尝试开枪。没有人知道这是小红缨的作为,所有人都以为是胡义打的。
好像有四百米,班长不是说要用机枪么?怎么改步枪了,虽然这一枪很准,很**,把那狗给灭了,可是,究竟还能不能让我愉快地放几枪了?想开枪就这么难吗?马良愤愤地暗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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