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觉的满足,又是新的一天。
由于有郑挚在,忙碌了一个晚上的我没能继续睡懒觉。
我询问过郑挚,看他对新生活有什么打算,我的意思是让这小子呆在我的公司里,等过段时间买了轮船之后,让他负责海上货运这一块。
我在此之前跟马兴华谈过一次,老马好好给我上了一课,他让我明白,现今这个社会,单单有钱是不行的。还得有实业,还得有大批员工跟着我混饭吃才行。
有了大量的员工跟着混饭吃,在很多问题上,政府都会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一个能养活好多工人的企业家,就算想要动他,也得先考虑社会稳定问题。
而在老马的眼里,我就是个身负许多秘密的走私贩子,或者是职业盗捞团伙的老大,这样的身份,显然是见不得光的。如此以来,有个合适合法的外衣,对我来说,就很重要了。
我打算等海底墓**的事情了结,就开始着手购置货轮,招收海员。
谁知道,我把打算给郑挚一说,这小子反而不愿意。
郑挚就是一头拧驴。认准的事情用皮带抽都没用。
郑挚想自己做点小生意,当然,本钱先从我这借。
我就纳闷了,自己做生意和帮我看公司,都是赚钱,有必要分的这么清楚吗?我和他的关系。又不是一般的上下级关系,扯不到什么鸡头牛尾的原则问题上?
多番拷问之下,郑挚说了实话,他觉得,跟着我干,时刻在我的监视下。很难完成他自己那“找十七八个十七八岁的干女儿”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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