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达现在对帮会的战争一点都感兴趣。他只想早点加入反街头暴力部,然后找到汤普尼。了解一下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眼看快中午了,高先达赶忙来到了马克西姆餐厅。
昨天的那个记者,此刻正坐在那里等他。他点了几样菜,正在那里大快朵颐,不过并没有请高先达一起尝尝的意思。
高先达还记的自己此时的身份,他扮演的只是一个连工作都保不住的可怜虫。所以他态度非常恭谨,全程在旁边服侍,不停地给那记者更换用过的餐盘,给他的杯中添水。
那记者吃完了,潇洒地擦了擦嘴,付了账,便带着高先达出了门。
“你不要以为在高档餐厅打工就是见到了上流社会,今天我带你见见有钱人是怎么生活的。”那记者说道。
他开的只是一辆老旧的家用轿车,外表看起来非常的不起眼。但是里面的内饰确实非常的华丽,连座椅都是真皮的,非常的舒服。而且速度也很快,竟然不输一般的跑车。
这就是低调的奢华。
“一会儿到了地方,多看,少说话。”那记者说道。
“放心吧,我嘴很严的。”高先达回道。
那记者带着高先达一路开到了好麦坞,他在山上兜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好麦坞山上一座豪宅,附近。
“下车吧。”记者说道,“这就是现在最火的饶舌歌星疯狗多克(madd-dogg)的豪宅。有线人跟我说,他们这里今天会有个聚会。如果抓到疯狗多克聚众(银)乱或者吸食‘爽的快’的话,那么就好玩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tantan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