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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是一个大胖子,这点是可以肯定的,杨峰目测了一下,体重至少在两百斤以上。
此刻的朱常洵满脸堆笑的模样跟寻常商铺里的掌柜没有什么区别,唯一区别的或许就是他身上那件只有亲王才能穿的八爪蟒袍了。
明史里记载,朱常洵纯粹就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货色,当李自成攻城的时候满城的文武恳求他出钱犒赏守城军队,但是这家伙却一毛不拔,最后李自成攻入城中后将他抓住,特地开了一个福禄酒会,将他洗刷干净后把他放入鼎里和一头鹿一起煮了,让全军将士一起享用。
不过这种说法却被后世的史学家们所鄙夷,毕竟朱常洵虽然贪杯好色横征暴敛,但起码的危机感还是有的,怎么会舍财不舍命到这种地步。
所幸明末一个比较有名的学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里对这段历史曾有过比较详细的记载,当时朱常洵察觉到危机后,便召集了洛阳的将领,好言笼络之后并打开了库房搬出粮食和重金犒赏三军将士。
也正因为如此,李自成付出了不小的伤亡才拿下了洛阳。
拿下了洛阳后,李自成对于朱常洵这位始作俑者可谓是恨之入骨,抓住了他后召集众将前来,并当着众人的面割下了他的一大块肉,剁碎后跟鹿肉一起搅拌当成了下酒菜和众将一起分享。
而这段历史也被喜欢玩文字狱篡改历史的满清鞑子改编之后,直接写进了《明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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