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的原则是:只要最后那一次是我打得你我们就乐意了。
难怪那群混混看着眼熟,原来是我们学校高二的,我自打上了高中就不怎么再和混混往来了,而其他人也就张小河和混混打交道,且他混的还不怎么的,但找几个帮手还是行的,于是我们几个稍微一合计就去堵人了。
在堵与被堵的往来中,我们渐渐打出了名气,我们几个里头属我打架最猛,都说了我不做老大很多年了嘛,其次是任杰,他打架果然对得起他那张凶狠的脸,张小河马马虎虎,他,不得不说白瞎了他那么大块,虽然因为个头大力气大别人也吃不到什么便宜,但完全是个打架白痴嘛,从不懂得什么叫作主动出击,果然还是适合当个斯文人。
不久后我莫名其妙地成了高一的抗霸的,且在广大高一小混混们的拥护与支持下挑了高三的抗霸的,最后,我成了全校的抗霸的,人称“大流氓”。
成了“大流氓”的我成了校领导与广大教师的关注点,于是我这种流氓居然和他那种成绩永远排在全校前十的优等生天天在一起这件事就变成了了不得的大事。老师找他谈了好几次话,每次我都抱臂站在窗户底下等着他,他出来以后我问他“怎么样”,他每次都狠狠给我一拳,笑骂道:“真他妈咸吃萝卜淡操心!”
我也成了主任办公室的常客,我们主任是个变态,骂人就骂人吧,还老是动手动脚的,说不定他也是个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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