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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什么的自然是没有的事,曾今今为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感到羞耻。不过莫易久说自己现在也是一个人,那么微博上那群熊粉口中的小白脸又是什么鬼?她也没敢问,毕竟虽说某些有关*的交流的确能拉近关系,但过分的探听只会让人心生防备,成为友谊发展的阻碍,尤其是面对一个特别需要保留一些秘密的明星。
两人探讨着将要表演的个人节目。
莫易久自然是唱歌,唱内地听众最是耳熟能详的国语歌,虽然她本人并不那么喜欢,几十遍上百遍唱下来,还多了几分厌烦。
曾今今不能理解:“既然你不喜欢,为什么要放进唱片里?”
莫易久说:“歌星啊,是台前风光,其实没什么主动权的,特别在资历浅的时候,全部都是听公司安排,公司觉得这样做对你好,就算不喜欢也要做。”
“看来一行有一行的难处。”曾今今叹气:“真没想到易姐这样的咖位都不能自己说得算。”
“那倒不是……我现在呢,主动权也得到少少咯……你看……就指甲盖那么多。”
曾今今觉得自己被忽悠了,指甲盖那么多到底是多少……
莫易久继续道:“其实一首歌能被这么多人喜欢和记住,不止是这个唱歌的人,还有作词、编曲、制zuò、宣传、包装,都是很重要的因素。歌手的喜好和一首歌的问世流行是没有关系的,喜欢就唱得好,不喜欢就唱不好,这种不是专业歌手。所以如果我提出来说,no,这支歌我不喜欢,不想唱不想把它放进专辑,那就是对其他幕后工作者不尊重,除非我有充分的理由去告sù他们这首歌不合适。不过呢,做新人的时候我都不去争的,不然别人会觉得这个新人什么都不懂还这么难搞,给其他人机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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