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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国,京城。
高宁宁左手一把绿塑料暖壶,右手一个绿网兜,里边兜着几个摞得整整齐齐泛灰光的不锈钢饭盒,走过涂着绿腰线的走廊,来到楼尽头录音室的门口。
把暖壶一放,打开门,扑面而来一股浑浊的气味——大多是烟味,这帮老烟枪不吞云吐雾就干不了活,生生把录音室的吸音板都给熏成了黄色。
屋里条件简陋,只有条破破烂烂的双人沙发,老候正躺在上面打盹。他身材魁梧,腿伸不开,就拿膝盖窝压住沙发的扶手。
“老候,饭来了。”
高宁宁把网兜往桌上一放,从里面往外拿饭盒,候牧人没搭腔,还躺那接着打盹。
这当儿,刚去洗了把脸的王新波,一边甩着湿漉漉的手一边往里走,“饭来了?我要的炒疙瘩——”
高宁宁一脸嫌弃,“手别乱甩,脏死了。”
“刚洗完手,怎么会脏呢。”王新波强词夺理。这人看着其貌不扬,洗完手乱甩还有点讨厌,可履历上却有着不得不提的一笔。
他曾在1979年,跟一帮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组了兔国可考的第一支摇滚乐队“万里马王”,专门翻唱披头士为主的欧美乐队的歌。
通过这件事,证明了两点。
一是文化的种子在学生仔之间最易发芽,外国文化的种子在学外语的学生仔之间最易发芽。
二是一个人的履历辉不辉煌,跟他是不是能好好擦干手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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