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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门下驳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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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祗膺大宝,钦承景命,励精治术,安辑夷夏。九服同轨,六合一家,日月所临,无思不服。岂伊人力,天实赐之。疆理都邑,襃锡亲贤,与夫懿戚元功,共享其利。自我作古,不必专依前典,允今约古,隆基垂统。世禄传家,足以载德;图身厚己,足以竭诚。

自然国有常奉,民获其福。皇家宗室,及勋贤之臣,德行可称,忠节显著者,宜令作镇藩部,宣条牧民。贻厥子孙,嗣守其政,非有大故,无或黜免。酬勤报效,仍宜有差,宜令所司,明为条例等级,具以奏闻。”

李世民一封“令宗室勋贤作镇藩牧诏”由岑文本挥笔一蹴写就,而后便依朝例,下发至了门下省。

凡大唐帝王圣旨,发至朝中,皆有一套规程,由中书省写就,而后加盖皇帝玺印,交由门下省,由门下侍中核验,若是无误,则可加盖门下省官印,交由尚书省依旨行事。

换而言之,门下省便有审查诏令,甚至封驳圣旨之权,尤其是自打魏征入主门下后便更是如此。

魏征耿介,更兼强项,自打他贞观六年代王珪为门下长官侍中之后,封驳李世民的圣旨便成了家常便饭。

分封之说本就不和眼下局势,魏征反对的声音最大,此时若是魏征在京,毫无疑问的,魏征必不会太顾及李世民的面子,将此封奏疏直接封驳。

不过眼下魏征正奉圣旨巡狩淮北,不在京中,自然无从封驳圣旨,这个担子便落在了旁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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