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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李越,还是这山阳县尉,在李恪的眼中都是小角色,算不得什么,是生,是死,李恪都不甚在乎,而李恪初来乍到,倒也不愿杀人,故而李恪也没想要了他们的性命。
知道了李恪的意思,方安给的交代也很直白,李越杖三十,刑狱十载,县尉夺官去职,流配岭南,终生不得回返。
方安虽依李恪之意,未曾要了他们的性命,不过却也比死好不了几分了,结结实实的三十杖下去,李越下半辈子走路是难了,十载的牢狱之灾过后,能否活着出来也是未知,而县尉比起李越也相差无几,岭南多蛇鼠虫蚁,瘴气遍布,常人去了,九死一生,而且就算他侥幸能活得下来,也一辈子都回不来中原了。
李越为虎作伥,看他那日在酒馆中的模样,想必往日也没少干这样的勾当,至于县尉也绝不是良善之辈,欺善怕恶的行径倒是熟稔地很,他们落得如此下场自然是罪有应得。
只不过如何处置他们,李恪倒是没放在心上,因为他真正关心的是盐行。
李越虽是盐行的人,但盐行之人甚众,看着李越的模样,多半也只是盐行下面跑腿做事的小头目,凭借这样的小角色想要借机发难,牵扯到整个盐行,只怕是不易。
此事若当真是揭了出来,牵罪到盐行,多半也就是一个御下不严不过,最多也就是罚没些银两,捉拿几个无关痛痒的人物,斥责几句,伤不得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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