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金珏自己都未曾预料到的一个突然状况。
杨沛将此事上报给他之后,在经过反反复复地考虑,金珏最后决定,凡是想要迁徙到汉中郡去的百姓,必须主动先向官府报备,之后,若是还愿意主动迁徙到汉中郡去的百姓,一律准许放行。
境内的老百姓愿意主动随着一郡的太守,一县的县令或者县长迁徙到他地去定居,在东汉的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百姓们随着一州的州牧或者州刺史,自愿迁徙到他地定居,却绝对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对于百姓们的想法,金珏还是能够想到一些的,只不过,这一次自愿随着他,主动迁徙到汉中郡去的百姓,要承担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
而金珏之所以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用四个字解释最为合适——顺应民意。
百姓们从巴蜀六郡主动迁徙到汉中郡去,要承担什么样的损失呢?
简单,土地。
首先,在金珏之下,百姓同样也被分成了两等。
第一等,也即上等百姓,就是在金珏让手下护卫在三蜀境内实施撒豆成兵分计划的时候,那些因为土地而自愿应募加入到金珏军的当地青壮年,他们的亲人,也就是军属,被视为第一等。
第二等,就是除军属或者罪民之外,巴蜀六郡境内的百姓。
而罪民,就是那些敢于反抗金珏军的世家,豪族或者富户们,他们的家人,全都被金珏贬为了罪民。
罪民其实只是说得较为好听的一种称谓,事实上,无论男女老幼,凡是被贵为罪民的,全都金珏一纸文书被贬为了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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