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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的时候刘毅跟原来一样了,规律的生活方式,早睡早起,可是他再也不吃泡面了,不是他知道泡面不好,而是每次吃泡面的时候他都会想起那个和他相爱的姑娘,他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记不记得看天气,会不会知道在包里放一把雨伞。
他很想告诉那个姑娘,他没有离开,他愿意和她一起去有她亲人的城市奋斗,他还想告诉她,他找到工作了,一份足以养活他和她的工作,还来得及吗?
自从第一天上班穿了妹妹三朵给自己买的高跟鞋,我就再也没穿过,因为那一天我的脚因为高跟鞋钻心的疼痛让我望而却步,她现在的工作不适合高跟鞋,每天到公司打完卡就的抱着很多表出去做市场调查,风吹日晒。
原本在校园里养的白白的皮肤现在看起来却黄黄的,半个月的奔波她开始身心疲惫,我坐在地铁里,嘈杂的声音,湿粘粘的皮肤,空气里混合着各种汗液的味道,我很想我的爱人,那个跟我说怎么也不要分开的爱人。
思绪被地铁里机械的报站声拉回来,我赶紧匆匆下了地铁,每天都是这样走到南出口左拐一直往前走就到了公司然后打卡,下班,还是这样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随着人潮走着,脸上有一些凉意,却发现天空飘起了雨,这个快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城市在下雨天也没有让大家停下脚步,我慌乱的手往包里伸却没有摸到雨伞,不记得是第几次忘记带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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