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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太岁一开始还在股份制和合作制这两种合作方式中犹豫不决。
不过回过头想想,眼下缺乏相关的律法和政策来监督约束,到底采用哪种合作方式已经不重要了。
重点是怎么把皇城司这些公卿子弟拉到同一条船上。
只要做到这一点,就可以避开初始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而将所有资源集中起来,大家群策群力,在经营生意的同时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只是很可惜,长乐公主没有到场。
不然由她牵头,何须自己如此费劲?
挺好的机会说。
要知道皇城司这些公卿子弟不仅身份尊贵,而且大多是家里的长子。
这么多功勋家族的长子聚在一起,那是什么概念?
作为长子,他们都有资格袭承父辈的爵位,本身起点就高人一等,人脉关系几乎覆盖大唐军政两界!
这么一群人,一旦成长起来,手中掌握的力量谁敢忽视?
只不过父辈身上的光环太过耀眼,加上他们现在年纪尚小,暂时没有引起注意。
不然罗太岁这么搞,单单一个结党营私的帽子就够他喝一壶的。
罗太岁深知这一点,所以打算借着皇城司的外壳把资源重新整合一下,仍然归于长乐公主和皇城司名下。
这么做一方面可以弱化结党营私的嫌疑,另一方面还可以将皇城司捏起来的拳头,攥得更紧一些。
长乐公主手握这层资本,身处深宫禁院之中也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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