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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武装明海,放手让明海掌握一支武装商船以求自保,是刘煜一直想做的。
东印度公司的发展与辉煌让刘煜对于四海商会的走向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若将来北上反清,那么明军主力必然北上,那么不单单吕宋会兵力空虚,甚至明军连保证后勤运输的兵力都不会剩下多少。
吕宋海盗劫掠四海商船就是一例明证,面对近在咫尺的四海商船,明军尚且无法保证安全,那将来呢?
因此刘煜尝试武装商队。
“我授权明海可以向火器司购买火炮以及火铳,不过数量有限制,其余三海可以通过明海购买火器武装船队。”刘煜道。
“火炮方面,可以购买三磅佛郎机炮,还有六磅隼炮,一艘远洋大帆船可以拥有四门隼炮和八门三磅佛郎机炮,火铳方面一船可以拥有一个班的火绳枪兵。”刘煜考虑一番后,说出了火器的种类与配额。
刘煜想了想,这样的火力配置,对付南洋的海盗是绝对够了,至于西班牙人,荷兰人的战船,那就不是四海能面对的范畴了。
至于允许其他三海向明海购买火器而不是明廷,主要是刘煜考虑让明海独大。
四海中受刘煜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明海,作为明海领头人的苏郎青也是明廷的官员。
刘煜有意将明海变为半官方形式。
刘煜给予明海武装商船队的权利,那么其他三海势必会请求明海的庇护,甚至刘煜允许明海向其余三海出售些许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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